毛泽东时代,流行先结婚后谈爱;邓小平时代,流行边谈爱边做爱;E时代,流行先做爱再谈爱!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和他同居吧,因为听说那才是真正的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也和他同居吧,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地狱!”其实,世界上有很多事物,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正如今天我要交流的“未婚同居”主题一样。这应该说是个既敏感又老套的话题了,但一直以来就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赞同也好,否定也罢,男女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正呈现蔓延趋势……
05年9月,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中心针对同居和婚姻作了一个调查:
64.8%的人认为同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其中大学生占26%。
59.4%的人接受未婚同居,持中立态度的占14.2%,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接受这一现象。
18.2%的人认为同居是因为住房紧张和经济困难。
39.2%的被调查者认为婚前同居是必要的,男性占51%,女性占49%。
47%的人认为同居的生活方式给人以更多的选择和更大的空间,高薪阶层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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