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晴长得非常漂亮,神情却是寂寞的。?
在叙述中,她一再地把脸侧过去,看着咖啡厅大玻璃窗外的夜色。她对着玻璃映衬出的自己微笑,她仿佛随时会流下眼泪,最早以为她是个沉溺在烟酒里的女子,可是她不是。她的外表异常的素,是纯白的。?
她对我说,她曾经关于爱情的种种幻想,在这个成人的世界里被证明全部是错误的。尤其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不要以为你对别人好,你很耐心,很隐忍,别人就会不欺负你,根本不是这样的。?
白天,我的身份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级白领。晚上,我变成了一个夜夜激情的淫荡女人。我知道,频繁地换男友让我的名声变得很坏,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前两天,我去了一间很出名的酒吧,在昏黄的灯光下有人在接吻,有人随着迷幻的电子音乐疯狂地扭动着身体。我看见戴眼镜的文弱书生、假装成熟的黄毛少年、背着妻子出来偷情的中年男人、大腹便便的公司老板以及浑身长毛的外国男子,我知道穿着露脐装的我身体柔软,目光迷离,他们看着我的眼神像觅食的猫,带着试探与饥渴。黑暗的舞池里情人们拥抱在一起,空气中漂浮着灰尘和情欲的味道。
喝完第三杯威士忌苏打后,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男人把他的手指搭在了我的手指上。他是那家酒吧乐队的年轻吉他手,低头时,长长的头发就遮住了眼睛。中场休息时,他曾放下吉他走过来和我攀谈,他的身上散发着初次猎艳才有的紧张与兴奋,用油滑的北京腔调讲着也许练习过许久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是个渴望艳遇的男人,我听见他说———跟我走,我有一张唱片送给你,在家里。我对他暧昧地笑着,仿佛在给他不圆熟的搭讪技巧打气,而事实是当时的我只是不想回到空荡荡的家,只要可以带给我短暂的温暖,我就会跟他走,这个“他”是谁并不重要。
大街上空荡荡的,只有梧桐的枯叶在夜风里回旋。天气已经越来越冷。
我们沿着冷清的马路走到黑暗的楼群,在他租住的简陋阁楼里,我们都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我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杂志,慢慢地翻着,隔音不好的小屋里可以听见他在浴室里洗澡,欢快地吹着口哨。意识渐渐迷糊中,感觉到一个陌生的男人从背后莽撞地抱住了我,我的身体反射般地为之一震,听见他不断地低声唤着“宝贝”……
一个半小时后,我重新穿好衣服,打开房门的一瞬间,我们还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心里并没有丝毫的留恋。
我很清楚地知道,我和他不会再联系,这个激情时说爱我的男人,完事后立即沉沉入睡的男人,与那些曾经在酒吧认识的男人们一样,用下半身思考,他们对我的兴趣只是局限与我的身体,只是我的一夜情人……
小时候的我是个非常乖的孩子,我最喜欢的事情是考试,我总是考得非常好,好得连老师都懒得表扬我了。
我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家庭,我的爷爷曾是名立下赫赫战功的将军,同样做军官的父母为了将我教育成一个淑女,要求我从认字开始就背诵了几百首古诗词,4岁开始学习芭蕾舞和小提琴,我的白球鞋永远是同学中最白的,衬衣的每一个扣子都要系好,笑的时候不能露出超过6颗牙齿,从小家里为我立下的许多规矩确实帮了我,教会了我如何在成年后拥有许多现代人所不具备的高贵气质。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许多人就说我是一个天才儿童:我比别的孩子会写好多的字,我会用加法做减法,会用加法做乘法,会背英文字母,会唱简谱,会在纸上画钢琴的黑白键,会自编歌曲打发漫长的时光。这几乎都是自己学会的。不仅如此,当时的我还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小孩。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理想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因为我不知道长大了当歌唱家好还是当舞蹈家好。后来我终于忍痛舍弃了当歌唱家的梦想,因为当舞蹈家可以穿金光闪闪的大长裙。但事实是,我既不唱歌,也不跳舞,因为我爸妈希望我成为更加优秀的人,用头脑而不只是用嗓子和四肢。#p#分页标题#e#
那么多女孩子有那么多种方式挥霍青春,但我不可以。在北京一所著名大学里,和所有18岁的入校新生不一样,我要拿最高的奖学金,进入全球五十强的企业里做白领,过一种精致而又高尚的生活。我是那种最“好”的学生之一:每晚在图书馆里看看书,或到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实验,一有时间就对着录音机练习口语。我不会和周围平庸的小男生谈恋爱来浪费自己的时间,毕业后就结婚从此庸庸碌碌地随便过完自己的一生。但我心里明白,自己想得到更多。
我的家庭教育和我所读的书让我越来越深地认定:我要拥有最完美的生活和爱情。曾经那么多次坚决地拒绝了身边一个又一个男孩儿的追求,我用礼貌的措词来拒绝他们的爱慕,无非是掩饰自己内心的欲望和对平淡生活的蔑视。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人,他是一名优秀的商人。商人没什么可奇怪的,不幸的是我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但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最早知道他是看过他写的一本书。在书店里,那本颇有建树的经济类文章的合集被放在畅销书的书架上,卖到几度脱销。与现如今的流行小说不同,那本书装帧得很简单,在书的扉页上有作者的一张照片,穿着牛仔裤的他背朝大海,一只手臂扶着身旁的栏杆,温和淡然地笑着。
那年我22岁,在北京一家外企做亚洲区的营销主管助理。他34岁,是一位曾留学美国攻读经济学博士的成功商人,他就是楚。
后来我在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对第一次占有她的人往往一辈子都无法拒绝,这也就是男人喜欢找处女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就像是专门说给我听的。女人总得付出她的第一次,可是谁能给女人一个安全的保证?保证拿走自己第一次的这个男人永不变心呢?
两年前,一次公司总部的培训中,我看见了被总公司邀请的楚,他的演讲很精彩,流利的英文,是标准的英式发音。
从掌声中走下台的他坐在我的身边,干净的手指优雅的交握着,这个英俊的男人,脸上可以随时转换柔情和冷淡的表情,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控制中。
“你好!”他礼貌地和我打招呼,声音低沉富有磁性。
“你好!”我回答。除了少数几个人的发言,大多数的报告都是冗长无趣的,4个小时下来,所有的人都闷闷欲睡。“很无聊吧?”看着我的眼睛几乎已经闭上,他温和的声音从耳边响起。
“是。”我窘迫地睁开眼睛,回答道。“真想上前把那个叨叨不停的胖子一拳打倒!”他笑着露出孩子气的神情转向我:“我带你一起逃走,好不好?”
不得不承认,楚是非常成熟的,正如同他对自己自信的评价,每一个细节都像是被设计过的,这样一个有魅力的男人,有很高的教育经历,有傲人的资产和英俊温情的面孔,不会有女人拒绝。我记得那天,他从侧门带着我离开了。
“你有过一个人独自在一个城市生活很长时间,然后又转向另一个城市的经历吗?”在美国第五大道边的一家咖啡厅里,他忽然问我。
“那真是一种孤独的感觉,你很努力地做事,你要的只是一份有意义的工作,一个心爱的人,但好像总是看不到希望。”他将头转向窗外,轻轻地呼出一口气。
我听着楚的梦想,心里有轻轻的感动,我的直觉告诉我,眼前的男人会与我的生活有某种形式的关联。
两周的培训结束,我回到北京,他回到广州,每天会接到他的电话和短信。是的,每天。
收到他的短信总是愉快的,虽然总是寥寥数语:“买了许多水果,一个人吃不完,如果你在,多好!”“月亮好圆,想你!”“想抱抱你!”“怎么办,晴晴,你这么美这么好……”
我的办公室秘书小姐经常抱怨,因为她每天都会签收到广州寄来的快递,有白色的栀子花和味道清淡的香水,是楚送给我的礼物。
深夜时楚会打来长途电话,一讲就是几个小时,说起贫困童年的挣扎和奋斗的艰辛时,他在电话那端大段的沉默,声音是晦涩的。后来,他说,他在周围人眼里是个异类,出去谈生意不要小姐,连他的助理都怀疑他是个同性恋。他说,他想有个家,有一个温柔的妻子做好了晚饭等他回去。他说,他发现自己是个不适合工作的人,他能感觉到所有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他知道这很合理,但一直厌恶。他说,他每次去过一个美丽的地方,都会想到以后要带那个喜欢的女孩子再来一次。他说,他已经找到一个女子,他想爱她,想长长久久地爱下去。他说,晴晴,请许我一个未来。#p#分页标题#e#
永远记得,那一天是2002年的1月7日,北京机场。他将随身的行李箱扔到一边,将我紧紧抱住,我感觉他的手轻轻地抚摩着我的头发,而我,把他带回了家。
那一天我22岁,当时的我曾为自己把一个完整的洁净的身体交给了深爱的人而高兴。是谁说条件优秀的男人就值得信任?事实是,他是一个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用浪漫编织出一个美丽的爱情花环,而我却将自己的脖子伸了进去。
“我的名字叫伊莲”,这是那个晚上我放的一首法文歌。现在我卧室里的东西全换了,已经找不到一点他曾经留在这里的痕迹,那时候我的床单是深蓝色的……我记得那天刚一进门,他就大力地紧紧抱住了我……
痛,真的有点痛,这是我的初夜留给我的唯一感觉,然后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我感觉那一刻好像没有任何可抓住的东西,我只知道我的呻吟声更加地刺激了他,动作粗鲁与兴奋,那时候我觉得来不及了,如果来得及,我会把每一丝快乐与痛苦交织的感觉都深深地印在脑海里,如果世事变幻无常,回想过去的时候我就不会一无所有了。
我深深地感觉到幸福,我信任这个叫楚的男人,他在高潮的时候不停地喊着我的名字,晴晴,晴晴……总有一天我会带你去看你最喜欢的樱花……
发现自己怀孕是在一个月之后,最初我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身体出现了怀孕的种种症状,我的胃里翻江倒海的,老想吐,但同时身体上又长出梅花一样的肉疙瘩,拿到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我怀孕的同时还沾染了一种严重的性病。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除了楚我从没让其他男人接触过我的身体,我怎么会得这么肮脏的疾病,我很快买了机票,去找他。
当时的我心里还抱着一丝侥幸,还在心里安慰自己一定是医院搞错了,飞机起飞的时候,我手里攥着他写的那本书,那扉页上的男人面孔上的温情微笑给了我最后的力量,透过飞机窗口的反光,我看见自己那张暗黄色的脸虽然经过高级化妆品修饰,却还是那么憔悴。广州喧嚣的街头。看见楚的时候,同样的一个人,往日神情温和的他此时却是那么的阴郁。“你确定孩子是我的?我以为你会吃药。”他的语气很冷漠,带着不耐烦的神情。
“请你相信我,我只爱过你一个人……”我好像做错了事的孩子,笨拙又心虚地不断重复着同样的话。
此时,楚的电话骤然响起,他快速地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不再说什么,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便快步转身,距离我两米的地方说着什么,隐约间,听见他间断的声音:“你已经到了?这么快……你要乖……快到了!”大约一分钟后,重新走回我身边的他递给我一张暗黄色的名片。“去这家医院,我的朋友会帮你,我这两天很忙,你一个人要乖乖的,不会有事的……”他的话音未落,带着厌恶的表情快步转身离开。
是的,我跟踪了他,咖啡厅里,他和那个已经等急了的穿着细高跟皮靴的艳妆女人在一起,他的手放在她的腿上,身体却还保持着优雅的姿势,阴暗角落的我感觉自己眼泪慢慢地流了下来,湿湿地落在面颊上,那一刻,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爱情,这就是爱情,得到时让人温暖,失去后足以毁掉一个人。我相信我们曾经是那么的相爱,我给了他一个洁净的身体,也给了他一个完整的心,但这个我完全信任的男人却将与我的相处当作了一次极为平常的猎艳。
那个晚上他也许只是在享受得到我身体的快乐,但对于我,一个20多岁的女孩来说,进入我身体的这个人是我要爱一辈子的人,不管他贫穷还是富有,不管别人怎么说,他应该是这茫茫人海中,我的男人,我的丈夫。
而现实,却像一个笑话。
我还记得我的孩子,她离开我的身体时只有一点点大,我看见她浑身是血地被护士扔进一个搪瓷盆子里,发出咣当一声,我本来还想好了她的名字,而我却不能让她出生。
冬天的雪花冰凉地飘落在我的身上,寒风中,我浑身发抖地好容易按照地址找到了那间位于广州郊区的简陋平房,却绝望地看到,为了面子,楚将我介绍到了这间看起来没有任何行医资质的医院。#p#分页标题#e#
“你到这边躺下,一会儿就好!”医生说。
医生是个神色冷漠的中年女人,她戴了两层手套来检查我的身体,不等我回答就让我躺在手术床上,那床单有星星点点褐色斑点。医生硬把我的双腿分岔托起,置于一种极冷的金属架上。我看见天花板上很斑驳,甚至有小片的墙皮掉到了我的身上。
麻醉针、小铁爪、金属棒、钳,长长短短粗粗细细的钳……
“啊……”我无法克制的惨叫着。我感觉到胎儿是带着温度的肉,其中一部分被夹子夹碎,然后从子宫中一块块扯出来的,留了很多血。如此巨大的外伤,胎儿无法躲避这场灾难。我没有用麻药。现在还记得那个医生从眼镜框的边缘射出的目光,似乎在判断我是否发疯。躺在那里,感觉痛吗?很痛,却不是身体的。身体已经麻木,没有麻药身体也会自我保护的。是我的心在痛。感觉着那个小生命的离去,一直睁着眼睛,感觉自己生命的火苗已经随着孩子的离开而熄灭了。
“我想要她活啊!”我用尽最后的气力喊出声。她一定会是个很乖的孩子,会继承母亲的美丽容貌和父亲的温柔气质,我会为她唱儿歌,给她讲故事,我曾经以为,我和楚会一起看着她长大,教她如何去寻找属于她的爱情,如同她的父亲母亲一样地彼此相爱。
“别叫了,你的病怎么能把孩子生下来。”那个中年女人满手血迹的厌烦地叫着。楚不会知道,当我孤零零地躺在手术台上望着苍白的墙壁,那一刻我只想死,只想着医生手中的手术刀能插进我的心脏。
走出医院的我满脸泪水,无声地哭泣,用牙齿把嘴唇咬破了,精神几乎崩溃,想也没想,便一头撞向一辆从身边开过的农用拖拉机。“我的肚子里有你的孩子,如果孩子在你的肚子里呢?你想过没有,如果有下辈子,我宁愿和你换一换,你来做女人!”这是我在那个冬天躺在车轮底下对自己嚎叫出来的。
当时的我只想自己快点死去,我用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而老天爷却没有让我如愿,它让我安然无恙。我流着泪水和血水滚在雪泥里。
我记得,开农用拖拉机的司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被我吓得脸色惨白,他扶起我说一定要送我去医院,我平静虚弱地回答说:“不用了,是我自己找死。”他说:“你怎么了,我给你一些钱你自己去看。”我摇着头走了,却突然有了活下去的勇气,那一刻我觉得他好像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当时我有一个古怪的想法:如果当初爱上的是眼前的农村青年,他一定会好好地对我。
我走了,连头也没回,这是我现在能够想起来的一份离我最近的来自男人的温暖,我不知道那个小伙子的名字,也记不得长什么模样了,但我知道从那一天起,我的心,已经死了。
经过那次消毒不彻底的手术后,我失去了生育能力,身体上梅花状的肉疙瘩越来越多,从那年开始我的双脚一到冬天就疼痛无比,我对自己说:看吧,这就是你相信男人的结果!
我被楚传染的性病已十分严重,由于到目前为止没有根治的办法,只能靠定时到医院进行激光治疗。治疗过程非常疼,医生说这种疼比生孩子还要疼上数倍,麻药都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能用激光把那些新长出来的疙瘩一个个打掉,每一次治疗,我都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中忍受,几十分钟的治疗里空气中弥漫着血肉的腥味,大夫白口罩下的面孔不带任何感情,我知道这是我自己作的孽,没有人会因此同情我,我的身体已经血肉模糊。
从站在那个冬天漫天的大雪中开始,我对自己说,你只是不再相信男人而不是从此离开男人,这种动物还是可以给你带来快乐的!我对自己好不好,与别人无关。后来在迪厅、酒吧、歌舞厅……我不拒绝任何一个看得顺眼的男人,感觉好,我会跟他们去开房,跟他们疯狂做爱。
我不缺男人,真的,如果他愿意请我吃饭请我玩,甚至愿意给我钱,我就不会拒绝,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因为我知道这不过是一场游戏,我不会爱上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也不会让任何人爱上我。很多个男人在享受之后会在我耳边说:“我爱你!”我问:“你有多爱我?”他们说:“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包括去死。”我只有冷笑。我的心在说,还是说点别的吧,我已经为一个男人死过一次了,我知道那不值得,不过是刚才有过一次疯狂的性高潮,我让你快乐了,如果还想来一次,那可以明明白白地告诉我,我可以考虑,说什么爱呢?#p#分页标题#e#
也有很多朋友对我说,你别这样作践自己了!我对她们说,这怎么是作践呢?你们围着一个男人团团转,被他们召来唤去,这才是作践!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始终认为我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我不亏待自己,不假惺惺地压制自己身体的欲望,但我懂得将我的心保留给自己,只有属于自己它才是安全的,从此不再有伤害,从此不再有人会有机会再在它上面划过一道道伤痕。
昨天,我在街上碰见那个酒吧里的吉他手,高高的个子挽着他女友的手,很亲昵地样子,看见我后他的表情特别不自然,想打招呼又不敢的样子,我有种强烈厌恶的感觉。我记得那夜的疯狂,在酒吧里他为了我把所有知道的甜言蜜语都说尽了,“宝贝”“宝贝”地叫着,信誓旦旦地与我许诺未来……好在我不在乎,我的一生只是借给了他一个晚上而已。男人也许都一样吧,都是不值得信任的动物,我很同情他的女友。
曾经在黑夜俯视过这个城市,是如此的熟悉而又陌生,实在不想去回想往事了,但往事却一定可以找到我,痛苦就是这样的吗?当有一天你已经对结果无能无力了,却还是无法忘记。
我的第一个男人,再也没有和我联系,自从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也许我真的该忘记他了,我相信时间会让我做到这一点的,也许我该恨,该诅咒,该为他在我人生最好的一段时间里出现而唾骂,但我知道这没什么用,我的生活已经被彻底改变,而他真的用最直接的方式将爱情的童话撕碎,让我看到人性中最残酷的东西。
我想许多人一定会冷笑,在心底鄙夷地骂我,认为我的所作所为就是一个贱人。可是,所有善良的人们,我要告诉你们,从小时候起,我是一个受家教特别严的人,我看过很多书,我饱含梦想,最长久的梦想就是找到我的白马王子,我梦想拉起他的手一起看世界,我要用我的全部去爱他,看他活在我的爱里,白头偕老,举案齐眉,生死与共。
现在,我感觉太孤单了,真的。一个人的晚上,我会把所有的灯都打开,连床头的台灯都不放过,包括卫生间的灯,让我的房间灯火通明,然后喝酒,将自己喝到将醉未醉的“昏昏”状态,把音乐放到最大,我想让自己完完全全地醉去,脑袋里却总有一丝清醒,它折磨着我,让我感觉冷,冷得透不过气,所有的孤单、寂寞、悲伤、惊恐……在寂静的夜里会凝成一根绳子,将我缠住。我想挣脱它逃离而去,绳子却长得不见尽头,越缠越多,越缠越紧……
【后话】一个人独自漂在海上,没有了淡水,该怎么办?如果他明白,坚决不能喝海水。因为,那样只能更渴,以至于快速脱水而死;有一处皮肤特别痒,或许以为疼痛能比痒更好受,所以就用力抓挠,以至于破了皮,后果更坏。
爱没有逻辑,更不需要理由……这么伟大的“爱情”,有时候显得多么可笑。而人世间的激情大抵都是如此,不仅男人,女人也一样。
没有自制的生命,弥漫着悲剧的味道。
心会疼会累会麻木,但你必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