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侵害他人的行为是法律、道德所不允许的,而侵犯弱势群体,如恋童癖,更是天理难容。对此,法律法规对恋童癖性障碍的制裁十分强硬,甚至有的国家采取了残忍、极端的惩治手段。
侵害他人的行为是法律、道德所不允许的,而侵犯弱势群体,如恋童癖,更是天理难容。对此,法律法规对恋童癖性障碍的制裁十分强硬,甚至有的国家采取了残忍、极端的惩治手段。英国对恋童癖者实施了一项非常暴力的惩戒措施: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虽然不同于中国古代的宦官阉割,但是它仍违背常理,甚至触犯了人类道德的底线。但是,恋童癖性功能障碍本身就是一种性变态,是在社会道德文明范畴外的东西,“以暴制暴”又未尝不可呢?
恋童癖阉割后恋童心理未消失
以暴力遏制暴力只能从行为和身体上打击犯罪,但犯罪的本质原因并不在外表,而是内心的“魔障”在作祟。男性性功能障碍这种性变态行为更是一种心理上的变态,即使化学阉割,甚至彻底阉割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只不过遏制了激素的分泌,令他无法运用器官进行性活动而已。
真正的变态并不受客观条件约束,古代时候甚至有宦官也去逛妓院,他们可以不做,只要能看、能摸、能虐待妓女,就会获得快感。被阉割的恋童癖同样能这么做。“心魔”不灭,邪念就不会死去,变态的行为也就不会被消除,只会让变态狂们挖掘其他方法对弱势群体进行侵害。
铲除“心魔”才可治愈恋童癖
说到底,不论化学阉割还是阉割刑罚,这类措施也许能令一些恋童癖产生恐惧,不敢再侵害儿童。可是,这类的性变态者内心已经扭曲,若加以外界的刺激和伤害,很可能使他们扭曲的心理更加严重。也就是说,阉割可能让恋童癖者的变态心理越发旺盛。所以,这种暴力且十分残忍的惩戒措施不可取。
事实上,性变态多为心理变态,心病又怎能外治?扫清“心魔”才是最理想的方法。经过心理学家的努力,“厌恶法”和“疲劳法”已成为治疗心理变态的主要手段,效果比较理想。并且,心理治疗不会对人身造成伤害,也不会违反人类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