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在门诊遇到一位50岁男子,主诉患ED3年,晨勃还可以,可是入睡前却不能勃起,而夜间或晨间出现勃起时,一旦走到妻子的房间就软下来了,真不给力,妻子很恼火。
原来自从孩子出生,十二年来他们一直分房而居,一是因为房间结构不理想,孩子房间隔壁的房子偏小,放不下双人床,另一间居室则在厅的另一端,相隔甚远。所以这几年走过去就歇菜了。我说孩子这么大了怎么还要母亲陪睡呀?他说,孩子半夜总要叫醒一次。其实又不是遗尿症,何必呢?虽然分床分房不是根本的或主要的原因,我还是建议他们立即结束这种分床分房而居的状况,然后乘夜间或晨间出现勃起时同房。
中年之后有些夫妻开始分床,原因很多,比如一方鼾声如雷(应该手术解决问题);一方有特殊体味(如腋臭该手术的手术);一方有严重的睡眠障碍(总有解决办法);当然,最常见的是有了孩子,女方往往以照顾孩子为名分床,甚至分房而睡。一般来说,在孩子半岁之前就应让他养成独自睡觉的习惯(当然按西方的作法就更早了),最迟也不应超过2~3岁。这里有两个理由,一是有助于培养孩子的独立性,使他长大后能更快、更顺利地适应社会环境;二是有利于安排夫妻生活,不要因为孩子这个“第三者”夺去夫妻间恩爱的机会。
当然也有些夫妻的性生活本来就不和谐,分床分房更成为女方回避性生活的最好借口,殊不知长久下去就会因为用进废退的原则而影响男方的性功能,最终造成夫妻生活的不和谐,甚至导致家庭不和睦或破裂。
即使与孩子分房,为了防止夫妻同房时的声响弄醒孩子,使孩子过早知晓这一过程可能产生的种种不利影响,有些夫妻尽可能减少同房机会,这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总之,不论什么原因,夫妻莫分床,更不要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