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药”泛指能激发和增强性欲的药物,古代称之谓“淫药”。无论我国传统的壮阳药,还是西药的性爱药,都具有性激素样的催欲作用。现代性药基本就是化学合成的性激素,如丙酸睾酮、甲基睾丸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而这种喷鼻性药自称为“合成版”的性荷尔蒙(性激素)。
性药只适用于性激素低下的性功能障碍者。如果体内性激素并不缺乏的人,错误地使用了性激素,不仅无益反而有害。一方面外源性性激素会抑制自身分泌性激素的能力,促使睾丸萎缩,反而降低了性功能;另一方面可造成内分泌失调和神经精神紊乱,导致兴奋、失眠、心悸等症状,性欲往往借着药性达到极点,欲竭其精而后快,使机体遭受难以恢复的损伤。即使对确有性功能低下或阳痿的人使用也要特别谨慎。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自己滥用。
你们的婚姻危机并非源于性荷尔蒙低下,你说丈夫“可能另寻新欢”,你自己也有欲望,就表明你们都没有性功能障碍,所以你们不是催欲“性药”的适应者。如果使用不当,反而会加重婚外求欢的劣迹,加深婚姻危机。
“七年之痒”的危机多是性与爱分离的结果。如今年轻人的婚姻观念在蜕变,有的根本不把婚姻家庭当成一回事儿。婚后单纯追求性满足,把配偶当成性发泄的对象,不注意培养夫妻间的情爱,怎不造成性疲惫,婚姻疲劳?
无“情”的性不会持久,无“性”的爱也不会牢固。爱情的基础是性爱与情爱的高度融合,也是婚姻家庭的纽带,单纯用“性药”是不能把分离的两颗心捆绑在一起的。
春药有什么危害
电影《垂帘听政》中有这样一组镜头:杀鹿、锯茸、接鹿血,咸丰皇帝一饮而尽……尽管咸丰皇帝的死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他贪欲过度,不适时宜地饮用“得天地之阳最全”的鹿血等不无关系。
清代医家在《石室秘录》中有这样的记载:“人有头角生疮,当时即头重如山,第二日即变青紫,第三日青至身上,即死。此乃毒气攻心而死也。此病多得之好吃春药……”这段话也详细地描述了春药可能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假如长期服用春药,即使停药,亦往往会出现性功能低下,甚至导致无法恢复的阳痿。
事实上,古代房中术中的这些春药,大多数功效尚有待验证。即便有些确有效验的药方,自宋代以后,医家也逐渐认识到不能一味套用,宜辨证论治。对于滥服春药者,有资料显示,还可导致以下几类危害。
● 虚损性疾病。春药的直接效应是激发性欲,导致性交过度。而性味燥烈的药物与过度性交造成精气大量损伤,是促成虚劳早衰,直至死亡的原因。
● 外科疮疡类疾病。疮疡类疾病的发生,也可以是春药之毒积聚体内,向外发泄,攻击体表所致。
●生殖器官功能减退。春药的功能是暂时性的,促成的快感不仅提高了性器官的兴奋度,而且使性器官始终陷于一种不能及时得到恢复的疲劳状态,最终酿成更严重的衰退。
● 对后代的遗患。滥服“春药”助兴的夫妻,其孕育的胎儿先天不足或畸型的可能性较大。
可见,春药虽然不是不可沾染的毒药,但也绝不是可以随便嚼嚼的口香糖。它是一种特殊的药品,健康人千万不要被蛊惑。确有性功能障碍者,也应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合理地使用,切不可贪图一时之欢而随意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