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大学毕业去那家文化传播公司认识玫瑰的时候,她已是周海的女朋友。周海不是别人,他就是那家公司的老板,一个大玫瑰七岁的男人。我是周海的助理兼司机,玫瑰则负责模特培训。去了好久我才知道,玫瑰原是艺术院校的高材生,是为了周海才放弃自己的舞蹈事业,甘愿做一名普通职员的。这令我刮目相看,毕竟我周围都是些精明的女孩子,比如我的女友小晖。小晖是我的大学同学,我想若叫她为我牺牲事业,她肯定一百个摇头。
在我眼里,周海是那种极有头脑但同时也阴险狡诈的男人。而玫瑰则是简单的善良的,虽然那时她是准老板娘的身份,但她对大家却像兄弟姐妹一样。我是喜欢玫瑰的,她就是我心目中一直等待的那个女孩,而且我从来都不隐瞒这份感情。我喜欢和玫瑰开玩笑,喜欢看她眉头微皱的样子。玫瑰大我一个月,她拿我当小弟看待。我直言不讳地对她说周海这家伙老谋深算不可靠,趁早离开他吧。玫瑰摇头,说我的事你别管。
一晃半年,玫瑰把对周海的感情仍捂得严严实实的,让人找不到缺口。她的这种气质散发出来的那份深情令人着迷。而那年秋天的某个黄昏,当我瞥见她轻轻挽起周海的胳膊并抬头冲他深情微笑时,我第一次感到了心痛。终于我对小晖招了供,我不爱你了,或者说当我爱上玫瑰的时候,我才发现对你根本就不是爱情。小晖又羞又恼,她用拳头狠命地打我。我长出一口气,说感情有轻有重,辜负是难免的。我现在心里只有玫瑰,以后也是。小晖嗤之以鼻,那她对你呢?这不关你的事,我说。
冬季的一天,我随周海去一家大公司洽谈业务。那里的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精明能干。签了合同,双方一起去吃饭。席间,那女人和周海眉来眼去态度异常亲昵,俨然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我觉得奇怪,这对玫瑰太不公平。待周海去洗手间时,我对那个女人说,你和周海关系不一般哪!她笑了,说那当然,周海的公司还是我帮他办起来的。
那天回来,当车行至一僻静处时,我猛地踩了刹车。然后我一把将周海从车上揪了下来。我说玫瑰对你那么痴情,为你可以舍弃一切,你居然不珍惜她,暗地里和别的女人瞎扯!周海不以为然,他竟嬉皮笑脸地说,你喜欢玫瑰吧?喜欢就去追呀,别在我这儿浪费时间。我血上涌,冲上去就打了他一拳。
当我找到玫瑰时,她正在街上游荡。我就陪着她走。在一家超市门口,有人抱着一只刚满月的小狗在叫卖。寒风中小狗瑟瑟发抖。玫瑰一见就心软了,她跑上前去,二话没说就把小狗抱在怀里。我笑说,这样怎么能讲得下价来呢?再看玫瑰,她早已泪流满面。原来她什么都知道。是的,她怎么会没感觉呢,她那么爱周海,自然是敏感的。离开他玫瑰,跟我走吧。那是我第一次严肃地对玫瑰说的一句话,我多么希望她能点头。但她却转过身去,说等我忍受不了时,我就去找你。
我被迫辞职。走的时候我对玫瑰说,记得给我打电话啊,我不会换号的,永远不会!可是玫瑰从来都没给我打过。我去了另一家公司,很快就在工作中如鱼得水,但心里却空空的。发短信给玫瑰,我无奈地想哪怕一辈子这样藕断丝连也好。她除了嘱咐我照顾好自己,一句别的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