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米六,瘦弱;老公一米八,很结实。
他脾气暴,结婚后跟我动过手。第一次动手,只是推搡了我两下子,不想让我出门,把我推到了床上。家庭暴力并不是非打得鼻青脸肿,这就属于家庭暴力。我马上打了110报警,把警察叫来了。警察说:这属于你们夫妻私事。我说:不对,他不尊重我,动手推我,限制我的自由,就是家庭暴力的表现。警察问:那你想我们怎样?我说:先把他关到拘留所里反省十来天,再说这事。
事后他家的人都说,这是夫妻私事,发展到叫警察,太过分。其实一点也不过分,女人的软弱只会让成就男人的“强大”。第一次动手你原谅他,肯定会有更严重的第二次。女人越是怕家丑外扬,发展到最后这个家就越“丑”。
第二次他又动手了,吵架的时候我不理他,他抓了我头发一下,叫我说话。这次也一样,我马上打了110。他气得把我的手机摔碎了。警察劝说之后,趁他送警察,我“咣”一下把门关死了。任他踢门打门叫骂,我就是不给开门。这一关,就把他关在外面三天。警察来了很多次,我就说他还没认识到错误,怕开门给他又动手打我。他在外面道歉了,我说不行,先赔我一个手机,再写一份书面检讨。折腾得他没脾气了,才让他进门。趁他服软,我把他的“检讨书”贴到楼道口。
既然他要制造“家丑”,我就把这“家丑”公之于众。这不是简单的脸面的事,越怕丢脸的女人,到最后脸丢得越大。
从那以后,他再有脾气,也不敢动手打人了。
现在他偶尔会打孩子。我心疼。等他气消以后,我就替孩子“报仇”。理由很充分:你让孩子疼到什么程度,就让你体会疼到什么程度。别光说打了孩子我也心疼之类的,要疼得实实在在。我掐他、拧他,他只会躲。一边躲,一边叫:我再也不打了还不行?还手,他是绝对不敢的。(呵呵,这是以他对家、对我有爱为前提的。他要是不爱,就不会接受。)
夫妻间有一个磨合的过程,过了磨合期,就形成了一种关系模式。有的男人就成了“妻管严”,有的男人成了“打手”。趁着磨合期夫妻间还有新鲜感、还情深意浓,女人一定要把丈夫“降服”,构造对自己有利关系模式。到了爱情变成亲情的时候,想扭转已经形成的关系模式是绝不可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