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在南京市中华门附近的那所中学当教师,我先生是南京政治学 院新闻系的副教授。
其实认真说起来也算不上什么外遇。我先生那时是学院新闻系的一个班主任,他和学生相处得不错,其中有几个男生经常到我们家玩。一来二往,便成了常客。 其中有一位男生——姓什么我就别说了,他长得一头自然卷的头发,人不算高大魁伟,但壮硕均称,很有魅力。他到我们家次数并不太多,但在接触中,通过眼 神那无声的语言我们肯定是互相喜欢上了。我那时候从师院毕业不久,我读书早 ,大学毕业时二十一岁未满,中学教师当了三年多后才结婚,结婚不久我就怀上了孕。我正是怀孕期间和这个男孩子发生关系的。我任何时候都承认责任全在我,是我煞有介事找他,并给他暗示,说是郑老师——我先生姓郑,约你今晚到我们家来。而实际上这天晚上我先生去陪从北京来的一位新华社的大腕记者。这位记者擅长写揭露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各种衙门作风的报告文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时,不时在《当代》等大型杂志上刊登。不用说,他所到之处所受到的欢迎程度必然是空前的。
我知道我先生这种陪客一般都是马拉松式的,名为“考察”,其实还不是吃喝玩乐?而且那天晚上这位大腕名记是应邀到南京大学去做演讲的。我先生肯定全陪。
情况按我的设想进行,但结局却未落入预测的轨道——没想到我犯了一个致命而又非常不应该犯的错误。我先生的那个学院素与南大新闻系有门户之争。于是我 先生在陪完新华社大腕记者吃完晚饭后就找了一个借口溜了回来。他开门开灯就在客厅看到了我和男生相当狼狈的一幕。恕我就不细说我们那一夜情——不,充其量只能算一刻情的尴尬情形了。反正那个男孩见到自己的老师,竟当场下跪, 嚎啕大哭,以头抢地。
我承认我先生有非常好的修养,他并未因此大发雷霆,更没有做出种种令人难堪的事端来。他原先是铁青着脸,对跪在地上的学生,他一句话都不说,便穿过客厅,走进洗手间,连关门的声音都没有带发怒的甩响。我那时也是十分冷静,我拉起那男孩子,示意他趁机离开。而我自己呢,穿好衣服后便静静等待 着一切发落。没想到的是我先生从洗手间出来后,脸色却平和了许多。他轻轻地拉起我的手,只问了这么一句:“一定是这位学生对你有非分之想,对吧?”
我知道,我先生的确是真心爱我,我毕业于普通的师院,并非重点师范院校,我之所能到南京当老师,说实话,全靠他的身份和影响。现在,事情都发展到了这地步,他还如此袒护我,你说,我要不给他悔过谢恩,我就不是人了。我更知道,只要我的口径和他说的一样,那么,把那学生开除掉即算为处理这个事件的最终结局。但我没有这么做,我这人感恩是一回事,而既然敢做我就敢承担,我不会昧着良心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