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青虹,开一个香港牌子的服装店,是一个有钱男人帮她开的,那男人有老婆有孩子,除了钱,给不了她半丝名分。她常常做我的模特,她有饱满的乳房和修长的美腿,难怪男人喜欢。 画展里相遇的俊美男子
我想起第一次遇到阮逸尘,他玉树临风,眼神薄凉,站在我的画前,叹息一声。
是那声叹息让我回过头来。那是我与他第一次眼神的纠缠。
彼时,我是穿着格子裙子,留着黑长发的大三女生,在一个画展中入选了一幅画,而他是北大的研究生,陪来看画。
过尽了千帆,他说,这幅画是最好的。他说的那幅画是我的,这让我无限感激。
我画了一堆残荷,起名《十万残荷》。他说,其实你只画了几枝残荷,为何要叫十万啊?
在心里。我说,我的心里是——十万残荷。
吴过来,恰巧我们认识,于是拉了一起喝酒。这个城市,到处是烧烤和酒吧。说,微凉很能喝酒呢。他转过脸来问是吗?我没有掩饰,说是的,喝醉后曾调戏男生,曾一个人喝过十瓶啤酒。以为会吓到他,他微微昂起头:我喜欢这样有个性有野性的女子。
那晚,吴喝多,不胜酒力,被同学用出租车接回去。我和阮逸尘对饮着,我喜欢这样率真的男子,他一下子扭过我的脸,动作甚是轻浮,他说,喜欢我吗?
我没有犹豫,然后很干脆地回答:是。第一次见面,我们不顾一切地纠缠在一起了。
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在他的背上。他笑着,背着我跑。那时,他还不知我的名字,残荷只是我的画名,我说,我叫微凉,以后,你叫我微凉吧。
你的味道好凄凉,有薄荷的清凉,他轻声说。
那天晚上,我把手机搞丢了,估计丢到了海边的大排档上,第二天,我便与这个人失去联络。阮逸尘的号码,我没有记得,在手机上。可他的样子,在我的脑海里,清瘦,脸上有瓷器一样的光芒。
我忽然怅然若失,就是说,我很有可能,对他一见钟情。
这场镜花水月的爱情,就这样慌张地开幕。
彼时,我刚刚结束一场无聊的爱情,三年,一份死去的爱情终于在苟延残喘后顺利结束。
我想,女人有了新爱情才会有新激情,我开始疯狂买衣服,换眼镜,等待他的到来。可他消失,一周之后,我小心打电话给吴,我说,那个阮逸尘,你知不知道他的电话?
他还没起床,朦胧中告诉我电话。我的笔没有水,于是使劲地写着,纸上只是印子。放了电话,我打过去,我说,是我。
哦,微凉。他淡淡说,你终于想起了我。
棋逢对手的我们开始相恋
那天,我穿着格子上衣,棉麻的白衬衣,准时出现在必胜客门口。
我不喜欢迟到,一个女孩子用迟到考验男人是无聊的事情,那说明她根本无视爱情本身的意义。
太阳很毒,我没有打伞。我是不喜欢打伞的女子。
他来,一身黑衣,更显得人的颀长和瘦。我们离了五公分,他忽然说,你真瘦,不过,又骨感又美,你看,这锁骨……他说着,把手放在我锁骨上。
我冷静地看着他,然后说,我到你耳朵,有人说,一个女孩子到男人的耳朵,接吻是最佳角度。要不要试一下?他一笑,露出极白的牙。
你说呢?
他忽然抱住我,贴在我耳边说,月黑了试是最好的,现在太亮了。太亮,就不合适接吻。
拉了手,进必胜客,他点一二三四,我吃一二三四。
总之,我喜欢让男子安排,而不是周到细心地去问,请问你吃什么?有忌口的吗?辣椒吃不吃?我嫌烦,我喜欢霸道的没有道理的男子,比如阮逸尘。
他要了一大杯冰可乐,然后分我一小杯,要吸管,自己则豪饮,之后,他把脚放在我的脚上。我能感觉他脚有微微的汗,以及男人的气息。他在勾引我。#p#分页标题#e#
是我低贱了,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他,其实,我完全还可以沉默,他已经忍不得了。
死了?
这是一声惊雷,让人觉得刹那间天崩地裂。但校方一再强调,是死了,临拿证之前。
那么,那么,那么他与青虹的爱情,是演给我看?这样的演技,怎么会让我看不破?
再三天,历经千回百转,在香港兰桂坊,我与青虹面对面喝茶,她叫我,微凉,你真傻,看不出阮逸尘眼里的爱意,他的装,是因为太爱,而我试图真的勾引他,他说,我没有骨子里的清凉。
但,这一切,都已经是三年后。
我知道事情真相,一个男子,在染了重疾之后,以移情的戏法让我离开,然后一个人,悄然离去。
我吸了烟,薄荷的凉,阮逸尘说喜欢我抽烟的样子,有风尘气,我是为他吸的。这一支,凉到眼泪出来,止不住了,一片,又一片。
那泪里,有桃花的艳红艳粉,一片片惊艳里,是我的旧梦蝴蝶。原来,我一直以为是玩乐的爱情,自私又贪婪,却是他的真爱,一点一滴,他想到全是为我。
喜欢你的画。他又这样暧昧地说。我呵呵笑着,我喜欢你的人,你的色,你的相。我不怕直白,直接说下去,他怕了会逃,逃了,就不是我要的男子。
他脚下在用力,手伸过来,在锁骨上,他说过的,喜欢我的锁骨。
我们互相凝视着,这是第二次见面,已经有了欲望,我们牵着手出去,上了出租车,十指相扣,他不动声色,可有什么东西惊涛骇浪地拍来。
去了他的宿舍,雅致,干净,不染尘埃。
一切与我的屋子恰恰相反。我那里乱到不能插脚,到处是画布和画笔,干花和干枝,只有一张床,放在地上,我是没有规矩的人,喜欢不规则的生活,不喜欢生活给我安排的ABCD。
他放了《花田错》,有京剧隐隐传来,我给他唱《白蛇传》——妻本是峨眉一蛇仙,为你思凡到人间……他忽然在后面抱住我,我的手还伸在水管下,镜子里是两张脸,他看着他的脸,我看着我的脸。我们是两个自恋的人,彼此不曾交换眼神,这风尘间,这红尘里,他和我相逢,要的是短的欢喜,还是长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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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吻到一起。这是第二次见面,我们吻得很缠绵。
我内心里,波澜不惊,也许一开始,就是错的?他喜欢的,只是我的凉。我迷恋的,是他的不动声色。这是两个自私的人,纠缠在一起,为了半点的暖。
当他爱上别人的时候,我离开了
我的女友青虹,开一个香港牌子的服装店,是一个有钱男人帮她开的,那男人有老婆有孩子,除了钱,给不了她半丝名分。
她常常做我的模特,她有饱满的乳房和修长的美腿,难怪男人喜欢。
有时,她会带水果沙拉给我,然后拉着我的手问我一些情事。我知道,她倦了有钱男人,那男人老而没趣,只是,她离不开他的钱。
她总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这和我正好相反,从谈恋爱起,我未曾花过男人半分钱,自己挣钱买花戴,一直戴了这许多年,有些孤绝和凄凉。这一点,倒和张爱玲一样的,她甚至倒贴,挣了钱让胡兰成花天酒地纸醉金迷去,然后到老了他说,是爱玲开启了我的聪明。
有个屁用。青虹说。用男人的钱,那男人才觉得你是他的。
我想了想,还是没法用阮逸尘的钱,他读研二,钱不多,何况,我家里并不少那几个钱,去吃饭时,我结账。
青虹一直在骂阮逸尘,说他不够男人。他们遇到,是在我的画室。这是毕业前的一个月又十天,我画青虹的裸体,阮逸尘有我的钥匙,进了门。没有尖叫,一切安静地进行。
阮逸尘是如何与青虹眼神纠缠的,我不得而知。在完成了青虹这幅油画后,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出了端倪,其实,他们在阮逸尘一进门就有了私情的。#p#分页标题#e#
之后,情事绵绵不断往前裂变着,以我想象不了的速度。到我发现阮逸尘好久不来找我时,秋天就来了,我毕业了,取得一个去法国的名额,这是难得的机会,我准备去问一问阮逸尘。因为他要留在北京,如果他让我留下,我会不走的。
爱情和学业,说到底,还是爱情重要。这是花痴和花心的主要区别。
到阮逸尘楼下,我听到青虹的巧笑,有近似婴儿的娇。听了好久,分外的薄凉。
我打了阮逸尘的手机,而不是去扣开了他的门。
是微凉啊,你好。这样客气,有隔阂与漠然。是的,这个与我说天长地久地的男子,在几个月之内,做了一个女子的俘虏。
他并不知,青虹说过,这一生,再不会对爱情认真。爱情是物质的,不是精神的,是毒药,吃过一次就足够了,所以,她只是在和爱情做游戏。
最后,game over之后,倒霉的一定是甲或乙。而我不是。我以为可以一直凉下去。
当阮逸尘把一枚草编的戒指套在我的手上,当他轻轻吻我,然后说“嫁我”的时候,我已经是过河的卒,没了退路了。
你好,我淡淡回答。我要去法国,留学,两年,可以么?
当然,他口气随便地说,好像我要去趟卫生间,让他等两分钟。
他等过两分钟的。我们去美术馆,他说我只给你两分钟,再长了我就去女厕所找你,因为,我会想你的,宝贝,我等不了太长。那是我和他如胶似膝的时候,那时我们日日缠绵。
多谢。我挂了电话,开始着手办各种手续。
不日,传来阮逸尘和青虹要结婚的消息,我得到这个消息是从吴的口中,吴说,我还以为,是你们。我笑笑,哪能啊?他说过,喜欢曼妙妖娆的女子,我不是。
吴说,你是,只是骨子里是,阮逸尘,他不懂得的。
眼泪,第一次落下来,这样轻,飘在深秋里,我挥手别了吴,这个与我做了十年的男子,如此懂得我,就像我知道他的喜欢,可是,我不爱。这是命。
你爱的,他不珍惜,你不爱的,他却这样爱。这世间的爱,大抵是一场烟花乱,哪有始哪有终?我挥着手,只觉得人生如此苍茫,再见了,亲爱的。
原来,他是爱我的
两年,法国的日子倏忽而过,不长,却也足够将一个人忘掉,足够将一段旧情抛诸脑后,何况,那旧情原本也就是自以为是。
六月,偶然的机会(也许是必然),我又来到北京,这才发现一切都已物是人非。
吴出了国,青虹的小店关了门,问左邻与右舍,他们说,你说那个妖精女人吗?早就走了,据说要结婚,后来不知如何了,这店,已经几易其主了。
去了阮逸尘的楼下,那里正在拆迁,推土机轰轰做响。骑车去前门,这是我和阮逸尘最喜欢来的地方。
张记卤煮火烧,爆肚冯,我们最喜欢这烟火迷离的地方。那时,他说自己是志摩,为自己喜欢的小曼亲自端了卤煮而来。电线上还是有鸽子落着,麻雀在飞,有鸽哨传来,三年。
左三年,右三年,这一生有多少三年?
前门要拆了,我坐在那里吃卤煮,眼泪掉下来,要了扁二,想起阮逸尘曾说,能陪他一起喝扁二的女子,是可以爱一辈子的。我却再也找不到他了。
那些手机里的旧人,竟然无一例外全换了号。我找到阮逸尘的学校,问他毕业后的去向。
毕业?学校说,他没有来拿毕业证。
为何?
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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