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中有个“妈妈N激情综合症”的概念:可靠+乏味+妈妈=不来电;难以捉摸+善变+激情=迸发爱的激情。所以,做个妖女比做个淑女更能抓住男人的心。不过,要记得千万不要善变到令他反感乃至绝望的地步哦。
实际战例:男人,是不能惯的!
百灵是个不折不扣的野蛮女友,她的男友整天对她毕恭毕敬还是经常“惨遭毒手”--没准哪句话惹姑奶奶不高兴,就会被掐得青一块紫一块。
除此之外,百灵还喜欢玩失踪,如果男友惹她生了气,她会一声不响地跑掉,需要男友费九牛二虎之力四处找寻,才能把她求爷爷告奶奶地请回来。
也许有人会说,这哪是恋爱啊,简直是受罪。可男友不这么想。其实,百灵不发脾气的时候,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最重要的是,跟她在一起不乏味,她的小脑袋瓜子一天能想出20个点子,这样的恋爱谈起来才过瘾。
不过,感情上的事,从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像百灵的口头禅:“男人,是不能惯的!”男友在她的理论下,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并且心甘情愿,让旁人大呼看不懂。
“坏”女人榜样:郝思嘉
即使你没看过《飘》,也该看过《乱世佳人》吧?那个风情万种的郝思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让众多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偏偏,她对他们一无感觉,愣是连正眼都不愿看一下。男人对这样的女人趋之若骛,常常让好女人恨得牙痒痒的,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实际战例:让他追得有成就感
灯灯是个漂亮女生,大学的时候就不乏追求者,她却抱定一个宗旨:男朋友不能随便谈,否则成功率太低。
大学中一名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追求者经过努力,在毕业后跟她同留省城,而且分在了一个待遇颇高的事业单位,正好还跟她的单位有些公务往来,于是,他们也时断时续地保持着联系。
男生发展得不错,站稳了脚跟,也很得领导赏识。渐渐有些飘飘然,身边的小姑娘也多了起来。灯灯看在眼里,却不予置评。只是渐渐与那男生少了来往,他再想约她吃饭K歌,常常找不到人影,每次打电话都听她说“忙着呢,没时间。”
男生有些着慌,加紧了追求攻势。送花、买礼物、接送……表现了大半年,灯灯才首肯同他交往一段时间。朋友劝她:“人家条件不错,差不多就行了,别考验起来没完再把人吓跑了。”灯灯却说:“就是要让他追得有成就感,如果连这点小考验都通不过,那能指望他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