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历史上的一切以权力为中心,这是解读中国历史的一个枢纽。这其实也是解读今天中国许多危机潜伏、悖论纠缠的枢纽。所谓君臣父子,所谓夫为妻纲,所谓“夫死从子”,这些纲常礼教虽然在孔孟“原教旨”中就……
中国历史上的一切以权力为中心,这是解读中国历史的一个枢纽。这其实也是解读今天中国许多危机潜伏、悖论纠缠的枢纽。所谓君臣父子,所谓夫为妻纲,所谓“夫死从子”,这些纲常礼教虽然在孔孟“原教旨”中就有,但大致从汉代以后意识形态化,演绎成专门维护皇权专制的政治文化。父权也好、夫权也好、男权也好,从微观和现象上看是有的,甚至还挺严重,但是从宏观上看,从实质上看,其实都是依附于、服务于、受制于皇权、政权的。如果我们不是这样看问题,就很难穿透历史和现实的迷雾。比如,一个男性的农民和一个女性的妃子相比,谁更有地位?男性的文臣武将见了武则天不也得跪拜?大清时哪个“男子汉大丈夫”敢冒犯老佛爷的淫威?再说父权,儿子当了高官,当爹的再也威风不起来。“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牺牲的都是孝。
进一步而言,今天社会尽管经济高速发展,但观念变革严重滞后。在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争论中,总是有一种将传统文化“整体看待”的思维误区。整体有整体的优势,分析有分析的优势,绝不能以整体思维的优势取代分析思维的优势。该分析时必须分析,没有分析思维的“整体思维”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取消思维。如今仍存在的贞节观、贞操观有着巨大的文化心理基础,这显然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关,而这绝不是什么精华。可悲的是,竟然有人对此也进行了粉饰,硬是拿着贞节牌坊当先进文化。
女性的贞节有三点至关重要:其一,嫁人时必须是处女;其二,平时要严守男女之防,所谓男女授受不亲;其三,就是要从一而终,而且还包括丈夫死后的“从一而终”。贞节发展到节烈,就要“赴死”。其实,活着的也生不如死。
其中,“处女”问题其实是基础。就是说,女人的贞节、贞操,要以“贞洁”为基础。如果对整个贞节观和贞节道德体系问一个为什么,回答是女人隶属于男人。所谓贞节,根本不是一个“人权”概念,而是一个“物权”概念。注意一下,奴才、奴隶、奴婢等等,“奴”字都有一个女字旁。“才”针对使用而言,“隶”针对“属于”而言,“婢”针对卑贱低下而言。汉字的结构特征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从“发生学”意义上考察一定事物的视角,是有参考价值的。
当这种观念确立起来,并且为专制所强化的时候,本来是女性生殖器官之一的“处女膜”已经不再属于女人,在观念和心态上,在支配和主宰人的行为的意识中,处女膜已经被让渡给了男性,已经被男性所霸占和垄断。用“见红”来检验女人对男人隶属关系,来检验男人对“物”的占有与得到,来判别这个“物”是“新的”还是“旧的”,来分辨对“物”是否“初使”或“初占”。如果说太监是将男性的生殖器官戕害阉割而完成驯化、隶属的非人化,女性“见红”检验就是通过将生殖器官抽出、实行观念垄断而完成非人化,两者是同样残酷的。因此,将属于女性的“处女膜”归还给女性,才谈得上女性向人性的回归。
一种观念被专制强权意识形态化,进而也被文化心态化,更重要的是成为支配和主宰人们心态与行为的实实在在的规则。其潜移默化的程度,可以从女性的“认同”来看,这也是十分可悲之处,那就是女性本身也成为这种观念的“认同”者,甚至是“自觉”的实施者和捍卫者。#p#分页标题#e#
“见红”的“红”被称为“元红”、“新红”、“喜红”,备受赞颂和推崇,享有很高的地位。清末民初有一首俗曲“五更调”,唱的是“新出五更里,新人闹洞房”,唱出的恰恰是女性的心声:
三更里明月来相照,就好似狂风吹折嫩柳腰,郎爱风流不顾奴年少,忍痛含羞由他来颠倒。
弄出一点红,滴在白绫标,不怕羞拿到灯前照。
新郎见喜红,心中名欢悦,说奴是黄花闺女,喜笑在眉梢。
不但新郎要验红,有时外面的男方家长和宾客们都要“眼见为实”地传看这块血迹斑斑的“白绫标”,那是新娘贞节的有力证据,众人交口赞叹,新郎因没有摊到“假冒伪劣”而扬眉吐气,新娘因自己是“合格产品”而自豪窃喜,的确称得上是“深入人心”。
文学作品中,即使是描写浪漫爱情的作品,也体现了高度“认同”。比如元人王实甫的《西厢记》里,张生在初夜事后因见落红而唱到“春罗元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而身价倍增,通过了“资格考试”的莺莺说:“妾千金之躯,一旦去之,此皆付于足下,勿以他日见弃,使妾有白头之叹”。一点红,决定女子的身价、地位、命运、前途,如果不是“一枝红杏出墙来”,则“春色满园全关住”了。
这一点,与中世纪欧洲庄园主的“初夜权”有异曲同工之妙。封建领主(一般为贵族)领地内的所有农奴新婚时,都要把新娘交付领主首先“使用”。农奴的妻子看来必须是要失去“贞操”了。但与中国的“见红”的共同之处在于:女人仍然是男人的工具,否则怎么会发生“使用权”的转移呢?只不过在工具的使用权上按等级分配,领主依对农奴的占有权而享有使用其妻子的优先权。多么“贵重”的处女膜,多么低贱的女人。
女性对扼杀自己的观念锁链予以“主动配合”,这更加悲惨,并且这样的偏见至今并没有绝迹。女性要想提高地位,就靠信奉贞节贞操,要想获得人的尊敬,就靠更严格地遵循这些扼杀、降低、残害自己人格尊严的信条,这是典型的“饮鸩止渴”。
女性贞节的第二个标志是男女授受不亲,也就是说,男女不得有任何肢体、肌肤的接触,甚至连衣服也碰不得。更有甚者,让男人看一眼也算一次“失节”。《烈女传》中,有一位贞节烈女,她的胳膊让男人拉了一下,她气愤不过,因为这胳膊已被男人弄脏了,不贞了,为了维护贞节,她把自己的胳膊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