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广州某个著名的妈妈论坛上,一篇关于“丈夫是不是性冷淡、是否该离婚”的帖子上了首页头条,并引发了众多女性的讨论。发帖的女士称,丈夫刚刚30出头,外企高管,工作比较忙,自两年前孩子出生后,丈夫就对夫妻生活非常冷淡,从孕前的一周三次性爱变为了一月三次,有时一月才一次。该女士哭诉,没发现丈夫有“小三”,但丈夫坦诚很累,对性生活没兴趣。究竟其丈夫是不是性冷淡呢?他们应该怎么办呢?
一月三次性爱少不少?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数据:性爱次数以多少次为宜。一般来说,性爱的次数是:25~35岁,每周2次;35~50岁,每周1次;50岁以上,每月1~2次。
这样的原则对某些夫妇来讲并不合适。因为夫妇间性爱的次数主要以性交后第二天双方不感到疲劳为原则,如性交后次日出现疲劳,全身不适、食欲减退、腰酸、腰痛,女方出现下腹坠胀感或精神不安,则可能性生活过频,应适当停止一段时间,以利于恢复体力。因此,倘若有一方觉得比较勉强,比如男性本来不那么想过性生活,却强行刺激自己,以便投入性生活。这是相当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