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伴娘受到伴郎等的性侵犯抓乳房
网友评论:
东莞市网友平凡小子:这“兄弟团”也正是玩上火了,都顶到墙上摸了,看样子“女友团”魅力不是一般的强。结婚的那对是不是该去监狱看望下他们了,你们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哦,结婚闹洞房开心就好,别顾自己开心过头了。我的女朋友就是我做伴郎追到手的,呵呵。现在想怎么就怎么了。。。。。
新会区一场婚礼中发生新娘“姐妹团”遭猥亵事件
新郎“兄弟团”6人涉案被捕。日前新会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6人行为均构成强制猥亵罪,决定对其分处8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该事件开始被部分人仅看作闹洞房陋习,有受害者称其母亲甚至劝其息事宁人,而4名受害女子则认为事涉违法犯罪,
遂到新会河南派出所报警。在派出所,涉案男方人员没有第一时间道歉,而提出给几百元赔偿了结此事,引起报警女子更大愤怒,通过网络披露此事,呼吁将这些“兄弟团”人员绳之于法。
警方最终决定刑事立案,并认定“兄弟团”8人涉案,检察机关对其中6人提起公诉,另有2人陈某恩、叶某强则未归案。
新会区法院审理查明,该6名被告人在今年2月12日下午1时许,陪同新郎叶某宝到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某住宅迎娶新娘黄某盈,乘屋内人多混乱之机,将新娘多名女友分别挤压至厕所和房门后,强行抚摸上述被害人的乳房。
法院认为,6名被告人采取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鉴于被告人叶某全、叶某培、叶某球、叶某良、
叶某胜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时能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冯某堂在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在一审判决前能如实供述,认定为自首,
可从轻处罚。法院决定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叶某全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处被告人叶某培、叶某球、叶某良、叶某胜各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冯某堂有期徒刑8个月。
闹洞房的陋习是否该清除?
令一个案例:
家住新会会城黄某(新娘)与家住新会天禄的叶某(新郎)举行婚礼。男方契友团的“兄弟”多达三四十人,女方“姐妹团”有9人,迎亲队伍到新娘家后,新郎契友团的“兄弟”对这些“姐妹”进行了强制侵犯。
受害少女A在帖子中写道:他们竟然把我按在地上,然后很多手一起抓我的胸部,有的手还伸到裙子里面弄我的下面,我很害怕,我叫救命,但没有人理我。
昨天,南都记者辗转联系上当天新娘的“姐妹团”之一阿丽(化名),回想起10多天前发生的那一幕,她在电话那端失声痛哭。据阿丽介绍,那天事件发生时,包括新娘母亲、叔伯之类的长辈都在场,但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制止这种行为。
警方:已立案调查
昨天下午,南都记者还分别与新娘黄某、新郎叶某取得联系。电话那边,叶某一直支支吾吾,没有正面回应婚礼上发生的不愉快事件,短短两分钟的通话中,他一味叹气,欲言又止。而新娘黄某,任凭如何拨打其手机,始终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