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我们都有如下的印象:月黑风高夜,小巷深处杳无人迹,少女被壮汉拖至暗处强行施暴;或者,深宅大院里,闯入的强盗见色起意,女人呼救无门……
联合国有关数据表明,80%的强奸案都发生在熟人之间。不是月黑风高也不是呼救无门,而是约会之中,那渐渐暧昧起来的气氛,蠢蠢欲动的男人情欲,似是而非的女人表情,造成了一桩桩性伤害的悲剧。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约会的朦胧美妙,怎么变幻成了丑恶的强奸恶果?是相遇引爆了情欲,还是蓄谋的猎色遇到了不设防的城池?
“凌晨1点30分,你接受了泰森先生的邀请,心甘情愿地坐进了他的汽车,心甘情愿地让他吻了你,再心甘情愿地同他进了套房,心甘情愿地坐在他的床上,是不是这样?”
“是的。”
“请问你为什么不坐在沙发上?”
“坐在沙发上看不见电视。”
这是著名的泰森约会强奸案的法庭对话。正是由于两性间私密的、不为外人所知的种种细节,使一桩明白的性伤害案显得扑朔迷离。
事件一:女孩不设防
●小云
小叶是朋友的朋友,吃饭时认识的。那天吃完饭后下雨,小叶自报奋勇送我。路上,他突然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羞怯地摇摇头。他便两眼放光地盯着我,坚定地说:“小云,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相信!”我觉得他有些轻浮,就推说明早要上班,快步走开了。
当天晚上,他不停地发短信给我,都是些歌词:“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美丽,啊,在梦里”;“我愿逆流而上,与你轻言细语”……看得我脑子发昏,不知道怎么回复他,只好关机睡觉。谁知道第二天一开机,他就打电话过来,请我吃晚饭。我勉强答应了,说:“我们还不了解,只是普通朋友。”他热情似火地说:“傻瓜,爱情需要理由吗?不需要!我爱你!”
我很犹豫地跟他去吃饭、逛街,看上去像是约会,实际上我并没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女伴们都在拍拖,我跟女友合租房子住,晚上常常是我一个人,所以有个朋友也好,不至于太寂寞。
那天刚吃完宵夜,天就阴沉下来。刚好吃饭的地方离我的住处不远,我们就去了我的住处,看电视消磨时间。雨越下越大,他说他住的地方很远,现在很难打到的士,干脆在沙发上将就睡一晚算了。我不同意,他不高兴地说:“我们不是朋友吗,这点交情都没有?这么晚了,你的同伴一定不会回来了。我就睡在沙发上,不会影响你的,明天一早我就走。”我犹豫不决,他说:“你呀,真封建。这是很平常的事啊。”我觉得硬是撵他走似乎也不近人情,就说:“如果雨一会儿停了,你就走。”
我大概是感冒了,身上发热,头晕,他帮我烧开水,照顾我服了药,就安静地坐着看电视,等雨停下来。夜越来越深,我越来越困,头昏沉沉的。他让我上床睡,我和衣靠在床边,边看电视边说话,慢慢地睡着了。
等我在刺痛中醒来,一切都晚了。我哭了,我不知道自己爱不爱他,不清楚他的身份来历,不了解他的性格品质,就这样与他有了性关系。他一直在解释表白,说他爱我,愿意为我负责。看来我只好接受这个现实。#p#分页标题#e#
我问他的工作单位、家庭状况,他很不耐烦地回答了,然后就迫不及待地抱住我,说着让我耳热心跳的情话,又要求做爱。我是他的女友了,亲热应该是不能避免的,再说已经有过了性关系,再坚持也没意思。于是,我们又一次发生了性关系。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四个月,我突然发现身体不适:下身痒得难受,白带很多,味道极难闻。去医院看了一下,开始说是念珠菌感染,治疗了一段时间,时好时坏,医生建议我查查别的项目。检查结果是伴有支原体感染,医生问:“有无不洁性交史?”我才明白这是一种性传播疾病。
我回来追问他:“你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这病是哪里传染来的?”并向他要钱去治病。他一再否认,勉强拿出了三百块钱。第二天他走了之后,一直都没回来,电话也关机了。
他消失了。他单位的电话没人接听,他的手机换了号码,他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似的,不见了。
约会提醒:
女孩的故事令人惊讶,却又那么真实。在人口流动普遍而频繁的今天,在网络走进我们生活的现在,萍水相逢已成了男女交往的常态,在这种社会状态下,女孩如果“天真纯洁”得像一座不设防的城市,完全没有戒备和防范,不懂得适时地说“NO”,那么,谁来保障你的权利不被侵犯呢?
提醒:
1.不了解历史和现状的朋友,不可带回宿舍;
2.夜深人静时,宁愿得罪对方也不要勉强自己,坚决请他离开;
3.遇人不淑可以是一时,不可以是一世,因为发生了性关系就与对方“恋爱”,是件愚蠢的事;
4.勇于承担后果,接受教训。
牙签(男):熟人也是分等级的,你对他的身份、背景、品格了解多少?是熟知他的前半生,还是了解他的现在?不太熟的朋友,还是不要过于放松警惕。
木子(女):应该不用对熟人设防吧。对于性情相投的熟人,防范不应该像对陌生人那么严密。而且,连熟人都防,这人活得是不是太累了点?
小庄(女):“应该不用对熟人设防吧”,显然就是一种“常识”,但事实上熟人之间的约会强暴是时有发生的,我想正是因为这种不设防的心理姿态,给很多人制造了实施强暴的机会。
吉人(男):我一直不太理解“防人之心不可无”中的人指的是对哪些人,任何人?如果你一开始就抱以怀疑的态度与人相处,这个世界上还有几个人愿意与你做朋友?所以,如果你同对方约会,就不要防备;如果你有防备的心理,就不要同对方约会。
事件二:“最后”的疯狂
●无言
我和L的恋爱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他们说L是外地人,没有本市户口,工作又不稳定,跟着他肯定不会幸福。我是个孝顺女儿,不愿意违背父母的心意,便跟L提出了分手,当时他的眼圈就红了。看着他哀伤的样子,我心里好难过。可是就算我不顾父母的反对和L结合了,他们之间也是存有隔阂的,在这样的夹缝里生存,是不会幸福的。
L多次打我的手机,希望我不要离开他。但我想既然不可能幸福,长痛不如短痛,就坚定地回绝了他。过了一段时间,他打电话说:“好吧,我同意分手。一起吃个晚饭好吗?就当我们面对面地告个别。”我答应了。#p#分页标题#e#
那天,我特意穿上他为我买的那条花裙子,希望最后一次的会面,彼此都能将对方印在脑海里,就算我们没有未来,毕竟有一段美好的过去。
按照约定,我来了L的宿舍。他憔悴了不少。他让我进屋,我说不进去了,去吃饭吧。他黯然说:“最后一次告别,我的房间你都不进来吗?”我进了门,歉意地说:“我们还是好合好散吧。愿意的话,以后还是好朋友。”说这话的时候,我是如此苦涩难言,过往美好的一切毕竟还在我的心里荡漾。然而,他却突然一把箍紧我,向我怒吼:“你怎么这么残忍,说分手就分手……”
我被吓住了,说:“我们不是在电话里说好分手的吗?”“说好了分手?我不说同意你会来见我吗?”说着,他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粗暴地把我推到床角。我感到害怕,想挣扎着跑出去,他却冷笑一声,拦住我的去路,把我按倒在床上……
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我怀着美好的愿望而来,没有任何防范,他却早有预谋。我怎么也想不通,曾经那么温柔的他,为何刹那间可以变成一个魔鬼?我挣扎着,可在他的暴力之下是那么苍白无用,我的泪淌了下来……
事后,他跪在我的面前,说是因为太爱我了,不想让我离开他,才出此下策。现在木已成舟,我能怎么样呢?
我最终嫁给了L。父母因为顾及面子,不得不忍气吞声地答应了。
生活真是滑稽无常。原来我一直争取想嫁给L,但是当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得到答案后,生活却完全变质了,我的婚姻成了一种认命,而这种认命是何其痛苦。那一次的性强暴已在我的身心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L每次向我靠近时,我就忍不住浑身紧绷发抖。他一与我亲热,我的眼前就闪过那不堪的一幕,还有他野兽般的眼神……浮现在我周围的空气是压抑着的、无趣乏味的。而就在我感到绝望,试图挣脱这副枷锁时,我怀孕了。我被无奈的生活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推着往前挪。
约会提醒:
1.即使关系亲密的两个人,也不能因为熟稔而放低了防范和戒备。
2.在“分手约会”里,不宜将见面地点定在私人住处,以防对方存有“最后的疯狂”的报复或逼迫就范的歹念。
3.一旦发现“情郎”变“色狼”,应该随机应变,比如先用旧情或谎言缓和他的情绪,等脱离了危险现场,再重申分手之事。
4.被强暴只是人生的一个差错,但如果因为强暴而自暴自弃,低头认命,输掉的就是整个人生。
牙签:两个人存在这么长时间的感情,虽然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也应该互相磨合,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或许他真的是爱你,才会需要你。
木子:如果有男人曾用强暴的方式胁迫你同他发生性关系,不要再继续和他交往,他的行为不是一时的错误,而是本性的显露。如果是男朋友,那最好是分手,因为爱一个人首先是尊重一个人,如果他不顾你的强烈反对强行施暴,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你爱。
吉人:犯罪就是犯罪,不过我们应当考虑法外人情的存在,如果是深爱过的人,如果认为值得在一起,不妨跳出恩怨的圈子去考虑问题。
小庄:如果是男朋友,我会看他事后的态度,如果道歉的态度很真诚,而且据我自己的判断他的确是一时冲动,我会原谅他。如果他事后得意洋洋,说什么“生米煮成了熟饭”,索性就嫁给他,那我肯定一拍两散。至于报案,我可能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谁会相信,谁能说得清楚?#p#分页标题#e#
事件三:温柔的陷阱
●寒冰
爱上聊天是从有了婚姻危机之后。虽然丈夫做得滴水不漏,我也无法证明他背叛了我,可我心里明白,我们之间的信任已不复存在。我是个爱面子的知识女性,牙落了和血吞这种苦自然是无人可诉。万般压抑之下,我便在丈夫不在家的那些夜晚,上网寻求陌生人的精神支持。偶然间,我发现了网络的乐趣:它可以对你的人际关系没有丝毫影响,而让你走近一个个心灵。
“jick”是个温文尔雅的中年男人,我们聊得很投机,我把秘密都告诉了他,他也诉说了许多不与人道的苦闷。我们都很含蓄,尤其是涉及难以启齿的内容时,表达得都很巧妙。有一次他问,发现丈夫的背叛之后,我对丈夫的身体是否排斥?我停了许久,说:“我们分房了。不谈这个好吗?”他马上就打住了。他的知情识趣给了我很好的印象,所以,当他有一天说要见我时,我爽快地答应了。
这是第一次见网友,我略微有些紧张,毕竟我们聊过很多“私房话”。他的声音挺好听的,这是电话里的印象,其他的就不知道了。我觉得也不需要知道太多,网友嘛,就是要有点神秘感才好。
本来是约了一起吃饭的,可他临时说晚上业务单位请客,要吃完饭才能见面。我在酒店的大堂等到9点,正心神不定时,一个其貌不扬的秃顶男子走了过来,故作潇洒地弯了一下腰,说:“是寒冰女士吧?”
我有些吃惊,这个男人与我想象的差得太远了,但声音证明,他的确就是“jick”。我暗自好笑,安慰自己:又不是来会情郎,挑人家的相貌干什么?不过是个朋友罢了。
他一路亲热地揽着我的腰往前走,我觉得不舒服,摆脱了一下,他觉察到了,耸耸肩解释说:在国外呆了多年,积习难改。我笑笑没说什么。我是个内向的女性,有着传统女人柔顺的弱点,很难对人说“不”。
进了房间,他拿出一瓶酒,说难得见一面,一定要喝一点。我推脱不了,只好抿了一小口。他很会说话,得体地恭维我的相貌、身材和气质,让我颇为受用。他没开房间的大灯,床头灯开得暗暗的,我觉得这样的氛围很暧昧,但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在生活中,我们还算是陌生人。
我去了一下卫生间,回来后发现他换了睡衣,随随便便地坐在床上。我仍然坐回沙发,准备要告辞。他突然转了话题,聊起他的妻子,说她是个“男人婆”,一点女人味都没有,常常拒绝他的性要求,他只好偷偷自慰。“你知道我自慰时心里想的是谁?”他突然问我。我全身都难受起来,尴尬地说:“你开什么玩笑?”他的话太过分了,我想拂袖而去,却抹不开面子。正犹豫间,他突然过来抱住我。我用力推他,一边往门边退一边说:“你干吗?我可没这个意思。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他拉住我的小包,“扑通”一下跪在我面前,哭了起来,说:“我已经一年多没有过女人了,你是我的红颜知己,可怜可怜我吧。”我从没见过男人这样哭泣,一时吓住了。在我犹豫的一瞬间,他的手伸进了我的衣裙……我嚷:“你再动,我就喊了!”他颤抖着说:“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太爱你了。求你别喊,喊了我俩都说不清楚。”他的话柔中有刚,我稍一松手,他把我的裙子拉了下来。
就这样,我们有了性关系。虽然只有这一次,却是每次想起来我都恶心得想吐。他嘴巴里的烟臭,身上的汗臭,似乎沾在了我身上,怎么都清洗不掉。#p#分页标题#e#
约会提醒:
1.男女关系微妙、彼此不熟悉对方者,单独约会时,最好选择饭店、酒店大堂等公共场所;
2.涉及比较暧昧的话题时,明确表示不快;
3.形势难以控制时,当机立断——三十六计,走为上。
牙签:网络是这样一个地方,熟人不算太熟,朋友又并非真正的朋友,神秘感恐怕是让一些人得逞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就像社会上总有千奇百怪的现象,网络约会强暴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所以容易引起新闻聚焦,这并不能说明它发生的概率比其他种类的约会强暴更大。所以约见网友不必有太多的顾虑,毕竟并非个个网友都是因为性才见面的。
木子:发生在网友见面时的强暴的确太多了,我以后绝对不会再单独见异性网友,即使见也会去比较公开的场合。
吉人:我觉得在约会强暴中受到伤害的人,大多应该是在现实生活中过得不如意,而在网上寻找安慰的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此人年纪幼小,对世事的看法太过天真,根本没有自我防范意识。
小庄:人心难测,特别是在某种环境下,隐藏在人体内的罪恶因子便可能被激发,从而做出某件出人意料的事情,所以,很多事情是防不胜防的,如果你要见网友,需要防备,但是即使是有备而来,在约会过程中任何事情都可能会发生。因此,见网友,是要冒一定风险的,就看你的眼光和胆识如何。
事件四:优柔的拒绝
●阿英
我是因丈夫痴迷于赌博而离婚的。离婚时我很坚决,以为逃出苦海才会有光明和幸福。然而离婚后我才知道,对于一个即将40岁的女人来说,无论你多么温柔善良、妩媚动人,再婚的选择机会都非常小。前夫在离婚后一年便再次当了新郎,这对我简直是嘲讽。
去年夏天,朋友为我介绍了一位离婚男人,据说他与我同龄,是一位高级工程师。朋友说,你们都是过来人,也都是有身份、高素质的人,我只给你们牵线搭桥,至于见面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你们自己决定。
周末要下班时,我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就是那位王工,他约明天见面。说心里话,我求之不得。考虑到天气炎热,他把见面的地点选在离我单位较近的他的家中。我有些迟疑,觉得第一次见面不应该在家里,但我不愿拒绝他,因为这是一个极难遇到的合适的再婚人选,我不愿意因为这点小事而失去这次机会。
第二天,我如约到了他家,两室一厅。他请我到卧室去坐,因为家里只有一部空调,装在卧室里。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跟他走进了卧室。
王工看上去挺斯文,诚恳地向我介绍了他的情况,之后他开始赞美我,说我怎么看也不像40岁的女人,姣好的面容和柔美的体形看上去顶多也就35岁:“像你这样有女人味的女人,如今很难遇到了。你满意我吗?”他表达得这么直接,我眩晕了,难道真的有一见钟情之说?我以前从不相信呢。
他走近我,我以为他要说什么,没想到他突然伸手抓我的前胸,我推开他,说:“你怎么能这样,请你放尊重些!”紧张、恐惧、愤怒使我拼命喊出的声音却只响在喉咙。他对我的抗拒不以为意,轻薄地笑着说:“我冲动,是因为你有成熟女人的魅力啊。”他紧抱着我不放,接着去剥我的上衣。“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啊!你怎么能这样?”我一边挣扎一边质问。“我们都是过来人,不接触怎么知道合适不合适呢?你又不是少女,那么矜持做什么?”他一边吐字不清地嘟哝着,一边继续向我身体的纵深处进军……#p#分页标题#e#
本能的自尊提醒我赶快反抗,制止他,但大脑里却又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你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各方面条件都相当的人,拒绝了他,这次就吹了。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再做任何拒绝都晚了。
约会提醒:
1.性不是爱的承诺。
2.千万别勉强自己,该拒绝时就坚决拒绝。
3.即使是再婚,对性也最好保持矜持,毕竟尊重是爱的前提。
牙签:有过婚史的男女,对于贞洁观念确实没有必要那么执著,长期寂寞的心态会导致情不自禁。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拿社会道德的压力去约束他们,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去掌握分寸。
木子:无论是哪个年纪哪种婚姻状态,性,都应该是在双方心甘情愿时才能发生。再婚意味着更多成熟的选择,并不仅仅是性渴求,难道大龄男女就不寂寞?
吉人:再婚者对性爱已经不再像以前那么矜持,性爱可能只是一次干旱生活中雨露的浸润。虽然这位女士迫于对方的条件诱惑,但事实上那位王工并没有遭遇多大的抵抗,说明双方对性爱都已经不再矜持。
小庄:离婚同失恋一样,只是一段感情的结束,另一段感情的预备。当一个离异的女性准备开始一段新的恋情的时候,这段恋情与以前的恋爱没什么质的区别,所以对待性的态度也没有必要改变,当你不愿意的时候,就矜持吧。
事件五:冲动的惩罚
●小凡
从小我就很怕跟女生玩,我不知道该怎么和她们相处。所以大学时,同学都争先恐后地谈恋爱,只有我形单影只。有同学开玩笑地问我是不是不喜欢女生,天知道,我喜欢女生,13岁时我就会梦到温柔性感的女明星,然后遗精。
男生在一起,常会议论谁跟谁的关系到了哪一步:牵手,亲吻,还是“拿下了”?而有些男生与女生有了某种关系后,也会拿来炫耀。他们说:女生喜欢口是心非,说“不”的时候,其实是想“要”,说“别动”,是希望你“抚摸”,如果你不懂女生的欲迎还拒,女生会觉得你“傻”,或者怀疑你生理不正常。
后来,我也与女生单独约会了,可是会来会去,总停留在“谈人生谈理想”的阶段。上铺的阿明指点我,说:“不要总是聊天,感觉时间空间合适的时候,就沉默下来,深情地凝视她的眼睛,然后牵她的手,亲吻她。她一定会不好意思,但如果她同意与你单独呆在一个房间,吻她的时候没有给你耳光,你就拿到了进入她身体的通行证了,至于然后,就看你是不是个男人了。”他暧昧地笑,我的脸红了。
不过这些经验一直等到毕业也没机会让我验证。毕业三年了,我仍是“孤家寡人”。
27岁那年,我终于遇到了一个与我同样低情商的MM,她也是从来没谈过恋爱。一来二往的,我俩都有了那个意思。
那天晚上的约会是我早有预谋的:七夕节、烛光晚餐,然后,回我宿舍……一切都很顺利,她来了,穿得漂亮又性感,吊带背心、短裙。(性感为我?)我的嘴巴也很争气,暗示说:“你真漂亮。今晚会是我们一生最难忘的夜晚。”她笑了一笑,没说话。(笑是默认?)
我们喝了一瓶干红,有点不胜酒力。吃完饭我们歪歪扭扭地往家走,我很自然地扶着她的腰。她拒绝了一下,还是接受了。她说要回家,我想她是害羞了,就说:“这么美丽的夜晚怎么能回家呢?我宿舍有咖啡,到阳台上去看月亮。”她没反对,我心里窃喜。#p#分页标题#e#
进了门,我把门反锁了,她没说话,我想她是看到了。(默许?)欲火在我体内熊熊燃烧,我一把抱住她,吻她,她用力挣脱我,说去卫生间,让我冷静冷静。她进去了很长时间,我以为她是在洗澡,准备与我亲热,我更冲动了,颤抖着声音喊她:“我冷静了,你快出来。”她一脸娇羞地走了出来,坐在我的床上。(是床上!)
我冲了过去,理智完全没有了。她在挣扎,说“不要”,这大概就是别人说的半推半就……完事后我才发现她很愤怒,骂我是流氓是强奸犯!然后穿上衣服跑了。
她不再接我的电话,也不肯见面,只是发了一封邮件给我,说我是野兽,亵渎了她的感情,她要去告我强奸。我好害怕,我通过父亲的关系好不容易找了这份工作,这事如果传出去,后果不堪设想。我想辩解,可是我又能怎么向她解释呢?
约会提醒:
1.虽然穿着打扮是女人的自由,但不可否认,有时女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如言谈、举止、服饰,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暗示和错觉。所以约会时最好不穿过于透明、暴露的衣服,以免引起男方的性冲动。
2.过于亲密隐私的话题容易让人产生暧昧的感觉。虽然举止端庄不一定能避免那些无视法律的暴徒的袭击,但至少会阻止那些想吃“便餐”的男人的冲动。
牙签: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微妙而充满悬念,很少会有女孩子主动要求与男孩子发生性关系的,而男人应该把握更好的分寸,比如,当你确定对方接受了你的性爱邀请,或出言表达了自己的意愿,不过在当时迷幻的情境氛围下,女孩又没有诸多明确的拒绝暗示,确实比较难以把持,可以理解。
木子:什么才是明确的暗示?女人没有理解男人的暗示就是默许吗?就可以发生性关系吗?按照你的说法,一切喝咖啡和看影碟的邀请都是性暗示了?
吉人:这个情况在《刑法》里是有明确规定的,虽然这个小凡主观上没有犯罪意识,但实际上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酒后失控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小庄:现代观念中更要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法律精神,在任何一方没有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哪怕是夫妻,也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