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女子自称多年前人工授精生育,离婚后前夫拒付抚养费惹纠纷,法官指出:经双方同意人工授精生子等同婚生子女
离婚7年来,张岚(化名)多年没从前夫手中拿到过抚养费,如今终于忍无可忍,向法院起诉。
本以为,这只是个普通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不料庭审中,前夫李建(化名)却称孩子不是亲生的,自己没有抚养义务。而张岚亦承认这一点。
案子看似可了结了,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内与他人所生孩子,李建不负有抚养义务。没想到,张岚的一番话,让案子再起波澜孩子是当初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后,人工授精得来的。
按照法律规定,经夫妻双方同意而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推定为丈夫的婚生子女,以生育婴儿的母亲及其丈夫为父母。如此说来,即便没有血缘关系,李建仍是孩子的父亲。
可李建拒不承认,张岚也提供不了证明,当时做手术的医院已找不到原始档案,老医生也回忆不起当时的情形了。孩子身世成谜,他该何去何从?
法官调解:人工授精所生孩子等同于婚生子女
法官了解到,李建虽在庭审中否认孩子是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所生,但实际上,离婚时,李建还是愿意支付抚养费的,也确实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离婚后,虽与前妻形同陌路,李建和儿子的感情却还不错。
法官一方面从法律上向李建解释,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双方均有抚养的义务。另一方面,法官从情理上分析,孩子已因父母离异受到伤害,如今才11岁,怎么才能让最无辜的孩子,不再因大人的纠纷受伤害?
在法官劝导下,李建终于同意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张岚也表示,以前不让他探视孩子,确有不当之处,只要李建以后按时支付抚养费,以往的就一笔勾销。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今后李建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